网络反腐作为互联网时代一种新的反腐模式,在2009年,收入中央党校出版社发行的《中共党建词典》的新词条,进一步从理论层面凸显了其重要性。从网络反腐的主体来看,网络反腐就是国家专门机关和广大网民通过网络追查和揭露曝光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主要有网络举报和网络曝光两种形式,通俗点说,前者是官方的网络反腐,后者是民众的网络反腐。
理性认识网络反腐
——从周久耕的“天价烟”和“张敬礼”说起
本文中谈及的网络反腐,更多的是指网络反腐中的网络曝光,首先要从几件轰动性的网络反腐事件说起。
一类是周久耕的天价烟事件。2008年12月14日,一网友发表的帖子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在网上无意搜到周局长开会的照片,仔细一看,果然看到了这位公仆的本色,一条烟就可以抵下岗工人3个月的低保了。”在配发的照片中还注明:“这是南京卷烟厂出产的顶级“九五至尊”烟,一条就要1500元!”这成为周久耕事件的一个转折点。广西省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峰的“日记门”事件中,一个局长将自己违法乱纪的行为以日记的形式详细记录,不慎流传于网络。再诸于“最牛团长”、“表哥”、“房叔”等,现在已成了流行词汇,并成为网络反腐败的经典案例。
还有一类纯粹是组织或个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为出名、谋利,实施网络诽谤。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指派其秘书在网上发布药监局内部的信息,指责国家药监局最高领导涉嫌任人唯亲,在此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却牵出了张敬礼自己的腐败行为。后被证实此事是张敬礼诬告陷害其上级。如秦火火、立二拆四、周禄宝之流。秦火火等为了扩大知名度,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编造“7·23”动车事故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虚构雷锋生活奢侈细节污蔑道德形象、捏造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不难看出,通过网络曝光,一批腐败变质官员受到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部分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案件还受到了司法机关的严肃处理,让大家看到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勇气。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网络反腐还存在一定的偶然性、虚假性和局限性,是一把双刃剑,必须客观认识,辩证分析。
我们可以对网络反腐的发展阶段进行分析,才能更好的掌握其作用机制,掌握其发展的优劣势,克服其消极影响和不足,完善其相关制度、政策,使其反腐功能最大化。根据网络反腐发展特点,分为三个阶段:低积极、高消极阶段,高积极、高消极阶段,高积极、低消极阶段,具体如下图:
图:网络反腐的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低积极、高消极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网络反腐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促进作用较小,但负面影响很大。网络上虚假信息泛滥,恶意诽谤他人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社会舆论失控,影响政府形象及社会稳定。如一个自称成都市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的微博因长时间记录自身生活细节,爆料当地官员贪腐问题,引来众多网友围观。事后查明,此微博是他人冒名开设的。因此,政府应采取多种措施进行限制,防止网络反腐走向极端。
第二阶段:高积极、高消极阶段。这个阶段主要表现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增多,通过网络曝光腐败信息,揭发腐败行为,能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产出一定压力,促进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和调查,达到惩治腐败的目的。但也还客观存在恶意诽谤他人,破坏政府形象,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在这一阶段,政府开始认可网络反腐的重要性,也同时意识到网络反腐带来的众多问题,逐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范网络反腐,发挥其积极作用。如2005年12月,中央纪委与监察部联合公布了举报网址,网络反腐正式纳入官方的权威反腐渠道,成为传统反腐模式的有益补充。
第三阶段:高积极、低消极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已经建立起网络反腐的法律规章体系,通过顶层设计有效地设置网络反腐流程,使网络反腐迈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能充分释放网络反腐社会监督的正能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副作用。比如近年来,全国人大出台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定“两高”出台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等,就是要完善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进行应对处理。同时,也能对恶意诽谤及侵犯公民隐私权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网络反腐对烟草廉政建设的启示
——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烟草行业作为担负市场监管和专卖执法的重要职能机关,在值守市场前沿的过程中,如何舞好网络反腐的这把“双刃剑”,进一步提升烟草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也是我们需要认识思考的课题。
笔者认为应该在构建“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监督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上下功夫,形成充分体现网络反腐优势的反腐理念,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一)强化廉政文化宣贯,构建“不想腐”教育机制
坚持教育为先,把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建设作为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一要构筑教育防线。要把廉政教育纳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通过加强具体案例教育,使领导干部认清廉政风险时时刻刻存在,随时可能转化为腐败问题,强化危机意识,增强防控廉政风险的责任感、自觉性;二要用好教育载体。运用党课、业务培训、形势报告会、廉政宣传橱窗、党纪条规教育测试等教育方法,加强廉政教育效果。通过开展读书思廉、廉政文化辩论赛、廉政文化座谈会、知识竞赛、廉政警言警句征集、文艺演出等,提高他们积极参与廉政宣传教育的热情;三要创新教育理念。加强网络反腐宣教工作,倡导理性的网络反腐观,让烟草系统员工掌握信息化条件下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主导权,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减少虚假消息传播,引导网络媒体强化自律意识,力争所发信息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净化网络反腐的风气。
(二)强化责任落实,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网络反腐时代的问责,不仅迅速而且持久,一些因为某些事情问责后异地为官,或者过了风头再复出的官员,因为有了网民的无处不在的监督,往往未能如愿,所以,烟草系统在廉政建设上,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起完善的问责机制。一是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制度。下属和下级发生了问题,受到了处理,他的上一级组织和领导必须承担失察的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理,以此来增加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克服在管理与任用干部上的种种不正常现象。二是要建立严格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要根据事实、证据、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决策失误追究制。一旦决策失误,不仅要追究行使该决策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监督缺位的责任。三是要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事项制度。确定出领导干部更广泛的报告事项的范围,就其如何抓落实,责任由谁负,落实不了怎么处理等均作出具体规定,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将制度落实到位。四是要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和岗位轮换制度。对于领导干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要实行定期交流和岗位轮换,防止干部在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过长而产生腐败。
(三)强化防范体系建设,构建“不能腐”的监督机制
一是实行政务公开。特别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政务事项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科技含量。应公开的内容包括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事关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财、物、事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等重要权力。二是完善党内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表决规则、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研究,不能个人说了算和少数人专断,以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三是畅通监管渠道。完善网络舆论监控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不良舆论,加强对互联网反腐倡廉舆情动态的监测,建立反应快捷、高效畅通的舆情收集、报送、处置制度;坚持疏堵结合,及时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与舆论引导工作,确保积极正确的反腐倡廉舆论占据网上主流;建立网上信访运行机制,在网上设立“留言举报、邮箱举报”,认真倾听民声;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等诸多机制,保障网络反腐规范有序,从制度设计上、源头上确保对腐败的制约和监督。
(四)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构建“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着力建立一支熟悉网络时代规则的纪检队伍,完善与网络反腐相适应的纪检监察体系,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一是调整烟草行业现行纪检监察部门的体制。将行业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变为直接领导关系,不直接接受所在单位党组、行政领导的领导和管理。人事安排由上一级组织、纪检监察部门选举或任命。工资待遇、机构编制等事项也都由上一级组织决定。将现行的监督同级党组、行政领导的权力改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一级党组、行政领导,实行垂直领导。二是适当扩大纪检监察部门执纪过程的相对独立性。网络反腐具有时效性,如权限所限有所拖延,舆情压力就会倍增,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可以按有关规定,对违法活动、违纪线索拥有独立的调查核实权、立案权、处分权,所在单位的党组、行政领导无权干涉。但是,纪检监察部门在立案前要向所在单位党组、行政领导通报有关情况。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网络反腐工作质量和水平,是新时期加强烟草行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要保证,要建立一支效率高、专业技术强的网络反腐队伍,主动收集网络举报、控告和申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示腐败举报的处理情况。